通知公告
[鄭州市]2023年度河南省技術轉移轉化后補助申報
作者:admin 日期:2023-09-27 15:36:44
各開發區、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技術轉移轉化后補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3〕130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河南省技術轉移轉化后補助的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鄭東新區、經開區、金水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上街區所轄企事業單位由鄭州市科技局直接受理,推薦至省科技廳。其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豫轉化、產業化的在鄭企業,可以申報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類補助(技術吸納類補助);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駐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備案省新型研發機構),可以實施技術轉移轉化類補助(技術輸出類補助)。
2.航空港區、高新區、中牟縣、新鄭市、新密市、滎陽市、登封市、鞏義市所轄企事業單位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直接推薦至省科技廳。
二、申報條件及材料
詳見省科技廳網站(https://kjt.henan.gov.cn/)發布的《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技術轉移轉化后補助工作的通知》第“三”、第“四、(一)”項。
三、我局受理推薦程序及有關要求
(一)受理推薦程序
1.網上申報。申報單位使用法人賬號登錄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xm.hnkjt.gov.cn/)”填寫申報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完成后提交至主管單位。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5日17:30(系統將在申報截止時間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2.紙質材料報送。通過鄭州市科技局申報的,經我局初審通過后,申報單位將省廳通知中的附件1或附件2、附件4及相關佐證材料裝訂成冊,按封皮、目錄、附件1或附件2、附件4的裝訂順序,A4紙雙面打印,逐頁編制總頁碼,每部分之間用彩頁隔開,書籍式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書面材料一式2份于2023年10月27日17:30前報送至鄭州市科技局210房間成果處,連同材料電子文檔(附件1、附件2、附件3為Word版,證明材料可使用掃描件,每個申報單位單獨一個文件夾)發至kjjcgc@126.com,電子文檔材料須與書面申報材料內容保持一致。經查驗申報合同原件后匯總上報。
3.通過航空港區、高新區及6個縣(市)渠道受理直接推薦的,報送時間及地址請咨詢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
(二)有關要求
1.同一申報單位的同一技術合同,技術轉移后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將按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3.申報單位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應依法出具相關審計報告。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省科技廳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371-65831885
科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0371-86230355
省科學技術情報中心:0371-65949881
(二)鄭州市科技局
成果處鄭冠彬0371-67180459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