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許昌市]2023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0年度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報
作者:admin 日期:2023-12-01 16:03:23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0年度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培育壯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工作要求,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按照《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0年度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截至2023年12月11日企業注冊滿兩年,且是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二、申報時間
12月6日前。
三、組織實施
(一)線上申報。采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須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通過“數字化水平評測”模塊進行自評,進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模塊,如實、完整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上傳佐證材料。
(二)縣級初審。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屬地原則,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核查,擇優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同時完成線上提交工作。
(三)市級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對各縣(市、區)上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情況擇優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
四、復核工作
按《實施細則》要求,我省2020年認定的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被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除外)且未參加上半年復核的,需按照上述第一、二、三項要求及程序自愿申請完成復核。未申請和未通過復核的企業,到期后相應稱號自動失效。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未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的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納入本次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評審工作,無需提供材料,仍使用復核時相關數據,符合認定標準的,與本批次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一并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加大宣貫力度,做好答疑解讀,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指導企業嚴謹、規范整理申報材料,落實好初審責任,對企業提供的佐證材料進行核實,把好材料真實性審核關口。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確保推薦企業符合認定標準,聚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優先推薦符合產業導向、重點產業鏈要求的企業。
(三)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12月6日前完成申報初審和推薦工作,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件(附件2一式2份;PDF格式電子版由各地匯總后統一拷貝上報)、推薦匯總表(含可編輯電子版)、主管部門導出的《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可編輯電子版)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所有材料需加蓋公章。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費用。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