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推薦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 及對前兩批綠色制造名單進行復核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0-03-24 15:26:00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深入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見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及前兩批名單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0〕30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2),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第五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名單
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信部門根據《通知》要求,依據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并充分考慮綠色制造系統集成等工作,按照《通知》明確的推薦程序,組織企業、園區開展創建工作,指導企業、園區按照要求進行自評價并編寫自評價報告。完成自評價的企業、園區自主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并編寫第三方評價報告(綠色設計產品不需要進行第三方現場評價、編寫第三方評價報告)。各地市要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進行審核,確定本地區第五批綠制造體系建設推薦名單并正式行文報送至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每個省轄市(含省直管縣市)推薦的綠色工廠數量見附件3,綠色園區限推薦1個。
各地市工信部門要嚴格把控推薦質量,不得推薦近3年來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鼓勵能效水效“領跑者”及入圍企業、綠色發展引領及入圍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工業節能診斷、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和列入河南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名單的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
請于2020年5月19日前將申請材料(見附件4-8)報送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紙質材料一式四份并隨附電子版材料(裝訂要求:1.所有材料必須雙面印刷;2.嚴禁使用銅版紙印刷,不得使用硬紙殼類材料作封面;3.請在材料書脊位置用醒目黑體字印刷申報企業或園區全稱;4.電子版材料以可讀寫光盤形式報送),逾期不受理。
二、復核第一批、第二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
請相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對本轄區內的第一批、第二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見附件10)符合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標準和條件的情況進行全面復核,其中對以下幾方面進行重點復核:
(一)企業、園區近3年來在生產運營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情況。
(二)是否存在注銷、停業等情況。
(三)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三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等情況。
(四)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
(五)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的情況。
(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
(七)企業、園區符合綠色工廠、綠色園區評價要求的情況。
相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復核工作,組織專家組(不得少于3人)對第一批、第二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進行復核并形成正式的復核報告(一式兩份)于2020年5月6日前報送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三、相關要求
(一)企業要認真開展創建綠色制造體系相關工作,按要求做好自評估報告及申報材料的編寫、材料組織工作,展示綠色制造成果,總結綠色制造經驗。
(二)工信部門要樹立和加強服務意識,對企業的創建工作積極開展輔導,幫助解決創建工作中的難題,要加強把關審核,推薦出本地區最優秀的綠色制造企業。要認真組織對第一、第二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的復核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所選專家組成員應遵循與被復核單位的回避原則,保證復核結論的客觀真實。
(三)綠色制造第三方服務機構要加強服務,指導企業開展創建工作,客觀公正地評價委托單位的綠色制造情況,嚴禁虛假評價,嚴格禁止參與企業自評價報告的編寫,為企業綠色轉型發展貢獻力量。
相關資料請到省工信廳網站(gxt.henan.gov.cn)下載使用。
聯系人:孫志民 王佳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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